根据 粤发改投审【2024】104号文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现对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 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 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 项目代码: 2304-440105-05-01-920160 二、招标单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电话: 020-61230169 联系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工 联系电话: 020-87258495-1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9885682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琶洲校区。
四、项目概况: 新建雨水管约1374米、污水管约934米,拆除现状管线约1357米与清淤工程,道路拆除与恢复约2899平方 米,改造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各1座及新增电力配电系统(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 准)、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期间涉及红线外部分施工道路开挖的,中标人须负 责办理道路开挖相关许可手续;中标人施工期间须负责办理本项目与指定的污水井、雨水井排水对接手续。项目整体施工完毕 后,中标人须负责组织雨污排水管网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排水验收、获得水务部门颁发的排水单元达标单位牌匾等。
3.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6067549.25元。
六、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 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 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 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 2022 〕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 846 号)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 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 〕 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 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 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 岗位。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 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 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 http://www.gzggzy.cn/qyxxd1/945453.jhtml)。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 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 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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