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藏龙岛产业园)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FW-2025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5-00063
3、项目名称:2025年度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藏龙岛产业园)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0(万元)
6、最高限价:190(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含藏龙岛产业园)食堂现每天就餐人数约252人,本次招标具体含大米、食用油、肉、面粉、干货、调味品、禽类、鸡蛋、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早餐食品等食材及一次性用具等配套物品的采购及配送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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