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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永清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一期)工程科技创新园区基础建设之骨灰安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2022-1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永清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一期)工程科技创新园区基础建设之骨灰安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投资【 2022】196号、 永发改招标核 【 2022】6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为 永清青春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为 永清青春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 况:本项目为廊坊市永清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一期)工程科技创新园区基础建设之骨灰安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拆除烟囱、拆除南侧平房、拆除用地东侧局部围墙、大门及门卫并更换殡仪馆东侧大门;新建两栋骨灰临时寄存楼、祭祀墙、大门;新建停车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 设备采购及安装、 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工程地点为:永清县殡仪馆院内

工程期限:本项目设计工期 10日历天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期 10日历天

计划工期: 21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8 月 6 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廊坊市永清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一期)工程科技创新园区基础建设之骨灰安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 1)项目施工图设计(2)拆除更换工程:拆除烟囱1根、南侧平房、东侧局部围墙、大门及门卫、更换殡仪馆东侧大门。(3)新建工程:新建两栋骨灰临时寄存楼(建筑面积为2129.54平方米)、10000平方米停车场一处。新建祭祀墙(墙长18米,高1.5米)、大门。(4)采购安装 18040 个安置架

投标报价上限: 1814.36万元 ( 其中,设计费限额 16.19万元,施工费限额1216.56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费限额581.61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备采购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独立完成任务 的 能力 。

3.1.1.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3.1.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http://www.hebp r.cn/)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 2022年12月5 日,每天上午:08:30--12: 00,下午:13:30--17:3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2月 2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2月 2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线下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4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2 年12月 22 日 9 时 30 分至 2022 年12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需使用对本项目加密的单位 CA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ccgp- hebei.gov.cn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

永清青春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长宏大厦

地址:

廊坊市永清县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薛猛

联系人:

于海生

电话:

18031607170

电话:

131316186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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