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王诗铖/粤2442019202000298 | 吴进娣/粤2442020202107222 | 黄佳祥/粤2442020202110039 |
投标报价(万元) | 1877.89 | 1886.12 | 1878.81 |
综合得分 | 96.46 | 78.82 | 67.9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广建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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