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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2023-06-02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18629003001
招标内容:

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2) 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元氏县东张乡东张村,槐水流春项目南侧,滨河大道西侧,槐河东侧。(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为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学员规模为62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137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60.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490.56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2470.32平方米。(一)综合教学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250.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780.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0.32平方米。(二)报告厅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355.26平方米。(三)食堂(风雨操场)地上两层,建筑面积2354.94平方米。(四)成品门卫5个、体育活动区及其他相关室外附属工程。(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计划总工期:5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工作;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3)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4)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②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下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至少近一年(2022年5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开标当天查询);(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附件3)。(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需要盖章);(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元氏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并盖章,如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附件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2 00:00至2023-06-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元氏县常山路143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商务大厦1号商业办公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保元

联系人: 韩工
电话:

0311-84608726

电话: 0311-6906007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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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xzlhe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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